海城经济开发区
    时间:2024-07-18 11:00 来源:海城经济开发区 作者: 点击:


    一、领导分工

    陆荐援同志主持海城经济开发区全面工作,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

    于 耀同志负责开发区党工委日常工作,主持管委会全面工作。

    东同志 负责城乡规划、国土空间规划、规委会办公室、林业、国土、矿山、城乡建设与环境卫生(绿化)、基础设施、公共事业等方面工作。

    分管建设局、规划局。(向上级对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自然资源局、市电业局、各通信公司。)

    任 博同志负责高端装备制造、菱镁新材料、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装备等主导产业发展的规划、建设,经济发展、重大项目建设、工业“四改”、科技创新、政产学研用联盟、“一区多园”、统计、发展与改革、固定资产投资、应急管理、安全生产、消防安全、重大公共安全处置、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。

    分管经济发展局、海城市菱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。(向上级对应市发展和改革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科技局、市应急局、市统计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大数据局、市消防救援大队。)

    于 明同志负责投融资、保险等方面工作。

    联系驻区各金融保险单位;完成党工委书记和管委会主任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。

    李凤久同志负责财政、审计、金融、税务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、财政类资金评审、“管委会+公司”管理模式的运营、区属国有企业的改革、政法综治、武装力量、信访维稳、12345群众诉求平台、土地整理和征拆迁等方面工作。

    分管财政金融局、审计委员会办公室(评审中心)、征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、鞍山旺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、海城经济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、海城市鼎恒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国有公司。(向上级对应市委政法委、市委武装部、市公安局、市信访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审计局、市金融局、市税务局、市综合执法局、市国资委。)

    冯文铎同志负责招商引资、对外开放、外资外贸、域内外资金调入、商贸流通、产品质量监管等方面工作。

    分管招商局。(向上级对应市商务局、市招商服务中心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。)

    齐开明同志 负责组织人事、宣传(精神文明、网络信息化)、政策研究、机构编制、绩效考核、党务政务公开、全面深化改革、档案管理、对外联络、政府采购、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工作。

    分管党政办公室、工程招投标中心。(向上级对应市委组织部、市委宣传部、市委统战部、市委办、市政府办、市委编办、市委深改办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档案局、市建筑业服务中心。)

    甄大明同志负责纪检、监察、巡察、党风廉政建设、干部作风、行政效能建设、“三务公开”和“三重一大”的监督

    管理工作;完成党工委书记和管委会主任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。

    张春玲同志负责机关党的建设、机关工会、妇联、团工委等方面工作。

    分管机关党总支、工会、妇联、团工委。(向上级对应市机关工委、市总工会、市妇联、市团委。)

    谭云先同志负责营商环境、营商诉求办理、行政审批、“放管服改革”、政府类投资项目档案管理、项目代办服务、企业诉求服务、政务服务大厅等方面工作。

    分管行政审批局。(向上级对应市营商环境建设局、市政务服务中心。)

    二、机构职责

    机构名称:海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
    (一)贯彻执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制定和实施开发区各项管理制度。

    (二)负责组织实施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,编制本开发区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。

    (三)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,编制产业发展目录,统筹产业布局,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审批或者审核开发区内的投资建设项目。

    (四)制定招商引资政策,健全招商引资机制,整合招商引资资源,搭建招商引资平台。

    (五)聚焦发展菱镁、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、治金矿山及节能环保装备、纺织服装等,促进重点产业、重点项目向开发区集聚。

    (六)健全创新创业制度,搭建招才引智平台,加强创新资源集聚,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。

    (七)协调落实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。

    (八)发布公共信息,为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指导、咨询和服务。

    (九)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各级人民政府下放的有关权限,提升服务质量,优化营商环境。

    (十)所在地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与经济管理和社会投资服务相关职能。

    (十一)开发区党工委主要职责按相关规定执行。

    (十二)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    三、内设机构及职责

    科室名称:党政办公室

    主要职责:负责党建、组织人事、对外宣传、意识形态、政策研究、绩效考核、机构编制、政法综治、武装力量、信访维稳、12345诉求平台、党风廉政建设、党务政务公开、全面深化改革、档案管理、政府采购、日常事务综合协调、行政后勤、对外联系等工作。

    主要负责人:王顺

    个人简历:王顺,男,汉族,1983年09月出生,本科学历,中共党员。现任海城经济开发区党政综合办主任。

    科室名称:财政金融局

    主要职责: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、预算执行、预算调整、资金收支管理、开发区金库管理、各类专项资金管理、债权债务监督管理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、融资;预算的执行和决算审计、财政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审计、国有资产的管理、使用、保值和增值情况审计、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部门财经规章制度审计、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、有效性审计;工程预结算审核、招标控制价审核、采购市场价认证等工作。

    主要负责人:杨定芳

    个人简历:杨定芳,男,汉族,1970年04月出生,本科学历,中共党员。现任海城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局长。

    科室名称:招商

    主要职责:主要负责制定全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政策兑现;组织承办全区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及招商宣传推介、招商项目洽谈和签约等工作。

    主要负责人:王涛

    个人简历:王涛,男,汉族,1981年07月出生,本科学历,中共党员。现任海城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局长。

    科室名称:经济发展局

    主要职责:负责全区的宏观经济管理、发展改革、统计、工信、商务、科技创新等工作;新上项目的立项(审批、备案);全区企业的管理服务、积极争取国家、省、市各类专项资金扶持政策,名牌产品等方面的信息发布和申报工作;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、安全培训、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;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严格初审并及时上报审批、督促本区范围内的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、做好污染纠纷的调解和污染事故的调查、分析、处理工作。

    主要负责人:李绍军

    个人简历:李绍军,男,汉族,1969年04月出生,本科学历,中共党员。现任海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。

    科室名称:规划建设

    主要职责:负责本区域内专项规划编制及海城市总体规划执行工作,各类立项项目材料收集及规委会立项工作(工业项目),房地产项目的社区用房、物业用房的征收移交管理工作;负责各类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开发区自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等工作。负责本区域内各类建设项目“一书三证”(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》、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和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》的审批核发工作,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《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》核发工作,《海城市建筑设计方案审批书》核发工作,建设项目《建设工程竣工初验合格证》、《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》及《辽宁省城市建设档案合格证》发放工作;负责安全管理备案权、建筑市场管理权、建设工程竣工备案管理权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权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权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权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权、商品房预售管理权、工程招投标权、资质初审权及辖区内基础建设工程的计划、监管工作。

    主要负责人:尹进

    个人简历:尹进,男,汉族,1975年08月出生,本科学历,中共党员。现任海城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长。

    科室名称:行政审批局

    主要职责: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、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制度改革、优化政务服务;负责协调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及各种审批手续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、协调处理区内营商诉求;负责园区内立项、土地、规划、环保、建设等审批职能整合,对入区项目进行分阶段一站式审批;负责项目审批所涉及区内及省、市级各项审批业务的咨询、服务工作;负责为入项目业提供手续办理全程帮办、代办服务,解决企业项目建设中所遇到困难,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;负责项目手续归档及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
    主要负责人:李志忠

    个人简历:李志忠,男,汉族,1969年02月出生,本科学历,中共党员。现任海城经济开发区营商服务局局长。

    科室名称:菱镁和纺织服装产业园管理办公室

    主要职责:负责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发展菱镁和纺织服装产业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;负责为园区提供规划、政策性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;负责建立行业重要项目库和服务平台,推动和引导行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;负责行业智力引进,打造人才引进、技术输出等专业化平台,为菱镁和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提供人才、技术支持和服务,推进“产学研用”科技成果转化;负责对负责做好园区企业服务工作,协调解决项目在建设、运营中遇到的问题;负责对产业发展走势及新技术、新装备、新产品等进展进行分析研究,为菱镁和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提供智囊智库服务。

    主要负责人:耿岩

    个人简历:耿岩,男,汉族,1976年11月出生,本科学历,中共党员。现任海城经济开发区规划局局长。

    四、办公信息

    法定工作日:8:00 — 17:00

    办公电话:0412-3600010

    传真号码:0412-3600010

    通信地址:鞍山市海城市兴海大街234号

    邮政编码:114200

    电子邮箱:hc3600010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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